中央调剂比例提至4% 养老金可足额发放

时间:2020-02-21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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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调剂比例提至4% 养老金可足额发放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


疫情仍在持续,复工复产战役同步打响。为给企业减负,日前国务院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减免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关心问题。发布会上透露,战“疫”期间,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减免费用预计超5000亿元。与此同时,为保障养老金发放,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将提高到4%。

减半征收医保费: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游钧介绍,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能力强,但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湖北省的疫情最重,企业受影响也最大,对湖北省企业加大减免政策的力度,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有助于更好地帮助湖北企业渡过难关。

对于减免效果,游钧表示,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保费,至少会减少5000亿元,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比去年的力度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同时,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的调剂力度等措施,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游钧指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明确免、减、缓三项措施,在去年降低实施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减负力度、减负效果将超过去年。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保缴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新冠肺炎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在医保减免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养老金预计减收4714亿,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对于减费是否会影响到养老金发放,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超过了5万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费政策,养老金预计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可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余蔚平还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分布在省份之间是不平衡的,为此财政部和人社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与此同时,游钧也表示,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将提高到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余蔚平指出,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从1998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累计超过了4万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5261亿元。他表示:“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补助的力度,帮助地方缓解因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

此外,在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力度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划转工作,划转的国有资本是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的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职工租房可提高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涉及到企业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在发布会上进一步表示,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编辑: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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